如何理解十二铜表法这一条列 十二铜表法本文原载台湾《大陆杂志》78,3(1989),页136-143。十二铜表法是罗马法的重要基础。依据罗马史家利瓦伊(Titus Livius,59B.C.-A.D.17)的记载,十二铜表法大约制订于公元前451至450年。负责制法的10人小组(decemviri legibus scribundis)将法律先后提交公民大会(comitia centuriata)通过后,分刻在12块铜牌上,树立于罗马城内的广场上。这12块铜牌大约于公元前390年,为攻入罗马的高卢人所毁。我们今天所知的十二铜表法完全是根据罗马人后来的引述,不仅内容残阙不全,而且因为罗马人常将后来的习惯误记在祖先的账上,引述时又常以己意增损,后来的法学家为旧法作批注,抄本中旧法与批注常相羼杂,以致十二铜表法原貌今天已无法真正完全恢复。除少数的内容和排列顺序可以确定,大部分仍多争议。即如原法律是刻在铜牌、石碑或木牌上,都有争辩。由于原物已毁,缺乏真正的直接证据,中文译名仅暂以“十二铜表法”称之。尽管如此,十二铜表法在罗马法制上的重要性是无法否定的。利瓦伊曾说十二铜表法是罗马公法和民法的活水源头,也是当时罗马庞大复杂法律体系的基础。稍早的西塞罗(Cicero,106-43B.C.)也曾提到,一直到他的时代,十二铜表法还是罗马青年受。
有学者在论及《十二铜表法》时指出:“即使是最严峻的法律,也比没有法律或任意解释法。 B
有学者认为,《十二铜表法》制定是古罗马平民阶层的胜利。该学者的主要理由应该是 A。 D
《十二铜表法》的内容涉及的有( )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