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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人口普查对象须在现住地登记

2020-10-13新闻16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摸底工作已正式启动。洛报融媒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普查对象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

提醒!人口普查对象须在现住地登记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摸底工作已正式启动。洛报融媒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普查对象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

“普查对象是指被调查登记的人,换句话说,就是哪些人将被普查登记。”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人口普查的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自然人,以及户籍登记地在我市、现在市外居住的自然人,无论是大陆(内地)居民、港澳台居民还是外籍人员,原则上都属于人口普查对象。因出差、旅游等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不属于人口普查对象。

该负责人介绍,我国前五次人口普查,只调查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境内常住的人口。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首次明确将我国境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也作为普查对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延续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普查对象,对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将采用普查员入户的方式进行登记。普查内容方面,要求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填报的项目少于大陆(内地)居民,共计16项。

需要提醒的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采用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的方法和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集体户以一个住房单元为一户进行普查登记,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如果现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同,在户口登记地也要登记相应信息。

该负责人表示,人口态势的发展变化影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也与个人和家庭生活息息相关,每一名普查对象都要严格按照《人口普查条例》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积极配合普查员开展普查登记。(洛报融媒记者戚帅华 通讯员 冯琳)

#人口普查#住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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