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到期后是否可以续签,有无法律规 政府采购合同到期一般要重新进行政府采购,不能续签。这个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计划 是根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过期合同已五个月了还没续签,想继续上班怎样才能够让公司续签? 记言他的合同之要正当,新的合同没成立之前,正常起法律效率,新的合同成立之日起,旧合同自然失效。旧合同,履行期间出现的问题,还是继续有法律效率。我说的对不对吗。请你看看,大家朋友们,怎么评论的吧,谢谢。
我与我公司续签了3年合同,不到一年公司大区管理要求员工到另一个城区的另一家公司集中办公是否可以要求补偿? 你们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办公地点呢
采购合同管理办法以及规则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市)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公开、备案及履约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合同已经到期了,但公司一没有跟我续签合同,二没有让我离职。这是什么状况? 你这个情况有两种可能性:一是你们hr的工作做得不仔细,没有对劳动合同的期限进行规范管理。造成有些人劳动合同到期了,但是没有及时发现。二是你的合同到期了,单位不打算与你续签。但是目前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接替你的人,当前可能正在招聘中。等招到合适的人了,就可能向你提出,不再续签。你现在要做的就是老老实实好好上班。如果是第一种情况,hr迟早会发现,之后会找你补签合同的。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对你来说没有什么损失,你甚至可以主张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补偿。以前就有过判例,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的,同样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补偿。如果之后公司招到合适的人员,提出与你终止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除了主张前面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补偿,还可以按照工作年限主张经济补偿金。如果超过一年还没有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则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就不能适用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了,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你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如果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要按2n+1的标准支付赔偿金。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就按照n+1的标准支付补偿金。
中标后取消采购任务 您好,某司参加政府采购后,已在政府网站进行中标公示,但是两个星期后,接到招标公司通知,因重大变故取消此次采购任务,并未给出具体理由。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