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取消后对于注册执业资格人员还有要求吗? 取消之后,政府怎么监管,怎么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呢?可以从三个方面分析。一、取消后 市场会乱吗招标代理…
竞争性磋商---哪位实际操作过该采购方式? 1.政府采购常用的五大采购方式如下: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2.新增加了竞争…
如何看待教育部下发文件推进独立学院转设?该政策对高考生填报志愿有什么影响?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支付规定 发布背景: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有关人民团体,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建设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附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二〇〇四年十月二十日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均适用本办法。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第四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威尔伯克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的精神,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对《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6]295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58685e5aeb931333433623766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7年6月20日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