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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上涨问询,下跌不问询,这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怎么理解? 中小投资者行政保护

2020-07-21知识7

新《证券法》是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 证券法修订,系统总结了多年来我国证券市场改革发展、监管执法、风险防控的实践经验,在深入分析证券市场运行规律和发展阶段性特点的基础上,作出了一系列新的制度改革完善,在完善投资者保护方面也做出了重要变化,主要包括:新证券法设专章规定投资者保护制度,作出了许多颇有亮点的安排。包括区分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有针对性的做出投资者权益保护安排;建立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代为行使征集制度;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建立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纠纷的强制调解制度;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为适应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的需要,新证券法探索了适应我国国情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规定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诉讼代表人,按照“明示退出”“默示加入”的诉讼原则,依法为受害投资者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我国有哪些关于存款人和投资人的保护制度? 《商业银行法》对存款人的保护规定有:(1)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存款利率,并予以公告。(4)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5)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中小投资者是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群体,但处于信息弱势地位,抗风险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券期货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基=年来,我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有关。证券市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监管是重要措施,其核心点是什么? 1.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我国证券法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立法宗旨”,这充分体现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原则是指发行人发行证券时必须依法将与证券有关的一切真实情况向社会公布,以供投资者投资决策时参考。只有以公开为基础,才能实现公平和公正。公平原则是指在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中,发行人、投资人、证券商和证券专业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其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只有实行公平原则,才能够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确立平等竞争的市场机制。公正原则是指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对一切从事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市场主体给予公正的待遇。3.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证券法第4条规定,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4.合法原则。证券法第5条规定,“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这体现了在证券市场上的一切发行和交易活动都必须具有合法性。5.国家集中统一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证券法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如何保护合法权益 一、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制定完善中小投资者分类标准。根据我国资本市场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开中小投资者分类标准及依据,并进行动态评估和调整。进一步规范不同层次市场及交易品种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安排,明确适合投资者参与的范围和方式。科学划分风险等级。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中介机构应当对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划分风险等级。推荐与投资者风险承受和识别能力相适应的产品或者服务,向投资者充分说明可能影响其权利的信息,不得误导、欺诈客户。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和市场服务规则。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中介机构应当建立执业规范和内部问责机制,销售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客户委托从事交易;明确提示投资者如实提供资料信息,对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保密、确保安全,不得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并强化监管,违反适当性管理规定给中小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二、优化投资回报机制引导和支持上市公司增强持续回报能力。上市公司应当完善公司治理,提高盈利能力,主动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完善利润分配制度。。股票上涨就有问询涵,是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吗,有没有弊端? 证监会向上市公司发出的问询函,其目的往往是希望上市公司就问询的相关问题作出答复,问询函通常是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或者股票在交易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违规的情况或者现象,这时候监管部门就会发出问询,给相关公司一种警告作用,要求上市公司补充相关信息,核实相关问题并履行信息披报义务。所以股票股价涨跌停偏离值达到一定时,证监会就会发出问询函,问询本意应该是防止上市企业利用并购重组等消息引发股价非正常波动,以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防止投资资金受到损失,也许有人会这么认为,上涨时发问寻函。是否抑制了股价的上涨,其实监管部门出发点是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虽然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这样做也违背了市场交易规则。投资者买卖自由及交易情绪发生了变化,并抑制了市场的活跃度。虽然股票在没有消息面的重大变化时,发生暴涨暴跌时是需要问询的,股票价格并没有绝对的影响,更多的是影响投资者的情绪。而问询的目的是指导上市公司自查是否有信息披露的违规行为,是否有隐避性和人为炒作的违规行为,以防有大的风险出现,给投资带来资产损失。股市本身有自己的市场运行机制,监管部门一般也很少干涉正常股价涨跌波动的,只需要做好依法监控、依法查办违规。股市上涨问询,下跌不问询,这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怎么理解? 股票异常波动上涨就发问询函,股票下跌就不发问询函,这个事太频繁了,个人觉得不对。股票上涨就发问询函,这样就明确的误导,或者说暗示股票不能涨!更有甚者股票涨一个涨停板,就发“问询函”,那股票就不能涨吗?而股票几个跌停,甚至十几个跌停,使得该股的交易停滞,处于实际非流动状态,没了流动性,这问题很严重,却不发问询函。这就变相的鼓励股票的下跌。管理思路一直都是“风险是涨出来的”,股票上涨就会带来风险,价格高了,股票就会处在高位,万一股票下跌就会有大部分人亏损。股票下跌,股价往下走,是在往安全地带行进,是该股实际情况的体现,是价值回归。股票上涨容易使人疯狂,失去理智。股票下跌会使人更加冷静,更加小心。股票上涨容易培养股市的投机赌博心态,而股票的下跌就能够让人更清晰地认识到股市的风险。股市上涨,让人尝到了甜头,然后跌下来,让人吃到苦头,反差太大,会产生更大的意见和不稳定因素。股票下跌,反正是也没有尝过甜头的,只是在一个方向上面吃苦,反差不大,最多只是抱怨而已,适合稳定市场情绪。股市上涨能给股民带来财富,赚钱的人多了,也就不想干实事了。而且赚钱的人往往会抽取一部分资金离开市场,对下一步的融资扩容相当。管理层一直说保护投资者,可为什么好多上市公司上市前年年赢利,上市后就亏损了呢? 进入股市二十年,收益和管理层的保护力度成负相关。管理层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力度越大,我的亏损就越多,而管理层不管理时,我能盈利。进入股市,投资也好,赌博也好,盈亏自负。可我们的管理层在干什么?管理层不是管理市场,而是管理散户的盈亏。只要散户有盈利,管理层必然打着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旗号打压股市。最大的韭菜收割者不是那些庄家,也不是上市公司,更不是证券公司,是谁呢?大家应该一目了然。管理层的职责是制定规则、执行规则、监督参与者执行规则,对违规行为给予惩戒。但是,我们的管理层总在不断修改规则,只要股市走势没有按管理层的意愿运行,管理层必然跳出来“保护”一番。管理层是规则的制定者,也是规则的破坏者。中国股市运行中,管理层是最不可预测的因素,而恰好这个因素是决定性因素。散户亏钱不是亏在市场,而是亏在管理层。我是一家投资公司应聘的行政人员,工资定为3000.公司大大小小的事都在做现在追究责任我应该怎样保护自己。 单位构成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判处刑罚。你如果不是直接参与责任人员就不会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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