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从多个层面明确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重庆日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重庆已实行或正计划落实一系列措施。
对国家级创新中心每年给予3000万元支持
在推动技术创新和研发方面,我市已出台政策,对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将给予自获得认定当年起至2022年每年不高于3000万元的配套研发支持;对于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额度为每年500万元。
《规划》明确,要支持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电动化与网联化、智能化技术互融协同发展,推进标准对接和数据共享。在这方面,我市既有的政策是,对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相关项目给与投资额20%的补助,对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此外,我市还设立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重点研发专项,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财政补助激励,支持相关领域的新技术开发和产品产业化,对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加快充换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充换电站等基础设施,是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关键保障。《规划》明确,要加强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以快充为主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并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
记者从市能源局、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了解到,目前,重庆市在绕城、渝蓉、渝沪85个服务区建成充电站,“一环十射”高速公路服务网络已初具规模。此外,我市还陆续在奥体中心等地布局了多个大型充电站。2020年,重庆将新建3万个充电桩,其中包含1万个快充桩。
接下来,重庆将继续推进新建建筑及现有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加快公交专用充电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公用充电站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场专用充电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城市换电站建设。
同时,我市还将推动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车桩数据的进一步开放及商业化运用,加快研究加油(气)站合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引导和激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
在财政支持方面,重庆将全力落实充电服务费政府指导价,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合理规范充电价格,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用给予补贴。同时,继续执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并正研究制定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
公共服务领域鼓励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规划》明确,要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支持。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重庆针对网约车、出租车、驾考(驾培)、基层公务出行、公交、物流等多个应用领域,已出台一系列财政奖励等激励保障政策。
例如,对在市内销售并上牌的新能源网约出租车,按照指导价(扣除国补后)进行降价优惠的,市财政按优惠价的30%给予整车企业奖励。对采取“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运营纯电动巡游出租车的市内运营企业,连续3年给予电池租赁奖励;降低纯电动出租车售价,保持与同级别燃气车辆同等购置价格;在动力电池衰减更换、维保等方面给予纯电动出租车一系列优惠。
同时,重庆鼓励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到期更新的公务出行、社区警务、交通执法、城管执法、市政环卫、市政工程、环境监测等领域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为支持纯电动公交车应用,我市鼓励支持在全市绿化用地、公交站场及首末站点、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有条件的高架桥下空地建设公交车专用充电桩。
来源: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