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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费如何计算? 营养费参考标准

2020-07-21知识5

营养费如何计算? 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要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确定赔偿等级和赔偿年限。解释中没有明确表明如何根据伤残等级来区分赔偿水平,但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水平应该是不同的。其中居民人均收人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而有所不同,但都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其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营养费标准 具体如何操作委托律师为你处理。如需帮助可直接联系丁正东律师。联系电话:13913018758、025-84728788转809,地址:南京市长江路江苏苏恒律师事务所(长江贸易大楼正对面)。。营养费标准 各地规定不同。深圳市是每天50元。营养费赔偿标准2019是咋样的啊,一般赔偿费是多少啊? 我邻居今天早上上班的时候因为走的太急了,结果在过马路的时候就被车子撞了,现在他已经被送到医院了,那个对于营养费赔偿标准2019怎样的啊?一般赔偿费是多少啊?营养费的认定标准 在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中,对营养费的认定最富有弹性,法官没有具体标准可参照,又不能从医学角度进行阐明,不能令当事人服判息诉。笔者作为一名从事法医学鉴定多年的法官,根据医学知识,结合审判实践。一、营养费认定的根据是受害人伤情及伤残的具体情况在哪些情况下,受害人需要额外增加营养?法官并不具备医学知识,对受害人伤后或器官功能障碍后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不可能从医学角度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但如果掌握一些常见的需要额外增加营养的伤情和伤残情况,自由裁量时就能做到心中有数,再参照医疗机构意见及质证意见,就能比较准确作出认定。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需要增加营养的情况,供法官审理时参考:一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一般要400毫升以上);二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三、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者,如胃肠部分或全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等;四其它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五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六较大面积烧伤者。二、营养费的认定必需要参照医疗机构意见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需要加强营养的期限等。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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