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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六进宫”——屡教不改出狱即盗窃

2020-10-12新闻14

9月27日3时许,唐河县公安局文峰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李某报警,称发现一名男子盗窃其养殖场内的五只 大白鹅,且在追赶过程中被该男子殴打。

十四年“六进宫”——屡教不改出狱即盗窃

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但由于养殖场位于野外、视频条件有限,只获悉到该男子的大致身材和相貌,而其他有价值的线索较少。此后,民警经分析研判,认为该男子可能系附近群众,且可能去屠宰市场进行宰杀或者出售。于是,民警一边组织人员在周边走访,一边即在附近农贸市场进行蹲点守候。

9月29日,民警在蹲点守候时,发现一名体型特征与嫌疑男子相似的男青年来到一宰鸡店,并鬼鬼祟祟地从编织袋中拿出五只大白鹅,欲以两百元的低价出售。民警当场将该男子谢某抓获,且其当场供述该五只大白鹅系9月27日凌晨从李某的养殖场盗窃所得,同时供述其先后三次从该养殖场盗窃10余只大白鹅的犯罪事实。

然而,民警经过深入侦查,发现谢某从2007年以来先后因盗窃五次“进宫”,坐牢10余年,出狱后仍屡教不改,再次实施盗窃,被抓获后再入狱,几乎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监狱中度过。

2007年,谢某伙同他人入室盗窃汽车配件等共价值14000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2014年,谢某先后在不同的建筑工地盗窃电缆线、香烟等物品,价值1900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6年,谢某伙同他人,先后盗窃八辆各种型号电动车,价值17700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18年7月份,谢某先后采取入室盗窃等方式,盗窃洗发水、电动车等物品,价值6500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9年9月,谢某采取单独或者伙同他人的方式,盗窃家禽、电动车等,价值2800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盗窃案件#大白#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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