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据乐居财经获悉,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增资中山市远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该公司股份从51.00%增加到100%。
此次交易前,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持有远恒房地产51%股权,中山市远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远恒房地产49%股权。
此次交易后,中山市远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出远恒房地产,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100%控股远恒房地产。
据悉,中山市远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2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华洪,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商业办公用房出租。
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12日,注册资本月70.6亿元,法定代表人黎明,主要股东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远洋集团在中国高速发展的城市及城市群中,拥有超过180个处于不同开发阶段的房地产项目。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