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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评丨破坏了按面积罚款:旨在放大“生态脚印”

2020-10-12新闻8

东方时评丨破坏了按面积罚款:旨在放大“生态脚印”

北京市近日审议的《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在生态涵养区从事开发土地、矿藏等活动,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造成生态不利影响应及时进行生态修复,否则将由生态环境部门处以罚款。更为引人注目的是,草案拟对造成生态环境破坏且不及时修复的行为实行按面积处罚:处以每平方米2000元—5000元罚款。

这一地方立法所确立的“破坏了生态环境,按面积罚款”规定,体现的是“最严保护”的思路。与常见行政处罚标准的设计不同,按面积计罚更直接、更客观,其操作性也更强。按面积计罚,相当于给每寸土地(一山一水、一草一木)标识了“底价”,而且除了罚款,一旦破坏生态环境构成侵权损害的,还得承担赔偿责任。

应当承认:我们是在对生态环境渐趋恶化的反思中,幡然醒悟,深刻认识“绿色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生态文明”的概念,并将“生态环境保护”列入“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再次重申“生态文明”,并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绿色发展”的目标更为明确。现如今北京市实施“破坏了生态环境,按面积罚款”,乃是“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的一项有力举措。

行笔于此,我忽而想起了“生态脚印”(又称“生态足迹”)一词。

它由马西斯·瓦克内格尔和威廉·E·里斯于1994年提出,旋即得到世界公认,大多国家将它作为衡量生态环境的圭臬之一。“生态脚印”,是指按现今的生产、生存条件,一个人在吃穿住行等方面消耗得以满足情况下所需要的地球(陆地和海洋)面积,其单位是公顷。一个国家的“生态脚印”越大,表明其生存的环境越优化、资源越丰富。根据马西斯·瓦克内格尔2003年创建的“全球脚印网”所提供的数据,目前地球能提供的“生态脚印”是人均1.8公顷,但按人类需求的消耗则为人/2.2公顷,它已明显出现了令人堪忧的反差!每个国家的“生态脚印”不一,如:美国为人/9.7公顷、英国为人/5.6公顷、欧盟成员国为人/4.7公顷、巴西为人/2.1公顷、中国为人/1.6公顷、印度为人/0.6公顷。很显然,中国的“生态脚印”远逊于西方文明国度,显得较“小”。

我国素有“幅员辽阔,资源丰富”的美誉,如今“生态脚印”却变得“小”了。无可置疑,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的经济建设突飞猛进,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但毋庸讳言,我国的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国人尚未真正认识到人类与自然环境的绝对相互依存关系,尚未清醒意识到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无节制开发利用会同时给人类带来危害和隐患,因而某些地区片面经济利益的追求强烈影响着环境决策,未能有效采取有节制的休养生息的开发与保护并重的方针。就以生命之源——水为例,长期主持我国水利工作的钱正英曾深刻检讨说:“水利部门只注重社会经济用水,没有认识到还要保证河流的生态与环境需水,我国许多河流开发利用都超过了国际公认的合理值,至于‘重建设、轻环保’导致的河流污染更是触目惊心”。由世界自然基金会和中国科学院等机构联合撰写的《中国生态足迹报告2012》显示:“随着碳及其他污染物排放远远超过生态系统的承受能力,中国正经历着有史以来最大的生态赤字。这是由几十年经济增长和快速城市化导致的”,而且“中国正以2.5倍的速度消耗着生态环境能力”。

“生态脚印”变“小”的严酷现实使得国人警悟,国人痛定思痛,逐步形成了一个共识,即:经济发展必须建立在生态文明的基础之上,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毫无疑问,诸如北京市立法规定“破坏了生态环境,按面积罚款”,旨在放大“生态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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