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在哪里设立巡回法庭 【答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现在已经设立2个巡回法庭: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三。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具体设在沈阳什么地点 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位于沈阳21世纪大厦旁边、原浑南审批大厅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是最高法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主要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办案信息系统统一编号立案,统一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管理,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盖最高人民法院印章。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主要将审理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范围内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于2015年1月31日正式挂牌成立,2月1日开始受理和审理案件。扩展资料:设立背景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法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根据中央批准的试点方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2014年12月2日,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的邮寄地址和电话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申请再审或者申诉材料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88号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邮政编码:21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