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频产生,未成年犯罪的事情也时有发生,这种事情的发生频频在社会引起争议。针对未成年人,我们现代的法律可谓是非常完善了,尽管有着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是对这些犯错的未成年人,我们也有着独立于成年人之外的处理方案。那么不知是否会有人疑惑,在中国古代,未成年人犯法又是怎样处理的呢?
秦法的未成年保护——长大后再受罚
提起秦国,我想大家肯定都不会陌生,中国首个大一统的王朝,而秦国之所以能够结束乱世,商鞅的变法功不可没,法律严明,有功必赏,有过必罚,使得秦国成为了军国一体化的战争巨兽。
而在出土的有关秦国历史的记载中,我们也可以探寻出秦国关于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方案。在《睡虎地秦简》中记载这这样的案件:
甲谋遣乙盗杀人,受分十钱,问乙高未盈六尺,甲可(何)论?当磔。
意思就是说,甲教唆乙盗窃杀人,甲得到了赃款十钱,而乙的身高并不足六尺,按照秦国的法律规定,乙属于未成年,所以免于责罚,而甲则被判处了车裂的死刑。
但是这并不是秦法中的全部,秦法对于未成年人也不是完全的免责,未成年人犯罪也会受到惩罚,只是秦法对于犯罪的未成年人处理方式却不一样。我们再来看《云梦秦简》中记载的另一个秦国的案件:
“甲盗牛,盗牛时高六尺,毄(系)一岁,复丈,高六尺七寸,问甲可(何)论?当完城旦 。
这个案件的意思就是说;甲偷了牛,被抓之后身高只有六尺,法官判处他未成年,不到量刑的标准,将甲释放了,但是第二年,又再一次的量了甲的身高,发现他身高六尺七寸,已经不属于未成年人了,于是判处甲去年因为偷牛所以要进行“城旦”的处罚。
在中国古代,偷牛偷马甚至有时候直接会被判处死刑,盗马者处死,盗牛者加刑。因为牛对于劳动社会而言,是重要的农业生产工具,偷盗牛就相当于犯了重罪,国家的法律或许会因为你是未成年而减轻处罚,但是却不会不惩罚。
在秦朝法律最严苛的时候,偷盗一文钱的桑叶,就要被砍去脚趾,然后还要服劳役,偷牛基本上就是死刑,而因为未成年,也判了个劳役的惩罚。
看秦国记载的这两个案件,我们是否发现了秦国对于未成年人的定义,身高六尺是秦国对于成年与未成年人的定义,不管你究竟是多少岁,只要是身高六尺一下,就按照未成年人处理。那么秦国的六尺究竟有多高呢?
根据计算,秦朝时期一尺相当于现在的23厘米,六尺连一米四都不到,所以秦国的身高不到六尺免受责罚就是秦国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
而在出土的文献《云梦睡虎地秦简》记载中,也记载着另一个案件:“女子甲为人妻,去亡,得及自出,小未盈六尺,当论不当?已官,当论;未官,不当论。”
意思就是甲为人妻,私自逃跑,被捕获或者自首之后,但是身高没有超过六尺,是否要进行处罚?回答说:如果婚姻向官府报备过,就要处罚,如果没有,就不用处罚。
我们可以看出来,案件中的女子甲哪怕是未成年,但是她的婚姻假如向官府登记过之后,官府会为这段婚姻提供保护,哪怕女子是未成年,也要受到处罚。
“矜老恤幼”为原则的西周法律
而在距离我们上千年的西周时代,自从周天子灭商兴周之后,周朝逐渐的兴起了一套独属于周朝的礼仪,这其中也包括周朝的法律。“以德配天,明德慎刑”正是西周法律的指导思想,西周的法律更讲究“仁恕”。
在《礼记·曲礼》中记载着:八十、九十曰髦,七年曰悼。悼与髦,虽有罪不加刑焉。
而在战国时期李悝所著的《法经》中则有记载:罪人年十五以下,罪高三减,罪卑一减;年六十以上,小罪情减,大罪理减。
而这些记载又是代表着怎样的意思呢?礼记中记载的意思则是对于七岁以下的孩子或者是七八十岁的老人,即使有罪也不会受到刑事追究,而李悝的法经中的意思则是说,对于十五岁以下的孩童或者六十岁以上的老人,可以根据犯罪情节来从轻处理。
这两项记载可谓是中国最早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了,相比起来,周朝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则更讲仁恕之道,对于犯罪的儿童或者老人不追究责任,显得略微有些偏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