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深圳海关所属蛇口海关对外通报,该关此前在货运入境渠道查获的3批次、共计104.9吨PVC再生胶粒和8.7吨PET卷膜(副牌)均属于我国禁止进口固体废物,即“洋垃圾”。
据悉,蛇口海关8月8日对一批重达52.2吨的进口PVC再生胶粒进行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异形物较多,且伴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8月13日,蛇口海关对另一批重达52.7吨的进口PVC再生胶粒进行查验时发现,部分颗粒粘连现象严重,同样伴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8月29日,该关对一批申报进口的重达8.7吨的PET卷膜进行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包装粗糙,未标注生产日期,且卷膜宽幅、卷芯粗细均不一,存在脏污的现象。
经检测机构鉴定,上述3批货物均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海关提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进口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口限制性进口的固体废物,海关将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