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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 新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2020-10-12知识6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1条主要内容是什么?华律网根据你的法律疑问精选多位律师优质答案。

著作权法 新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2002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9号公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3年1月3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第三条 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第四条 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三)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四)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五)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六)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七)杂技艺术。

著作权法 新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已经2013年1月16日国务院第2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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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013版)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2019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如何解读 著作权保护“中外平等”按照国务院359号令新颁布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于任何一个属于世贸组织成员的著作权人,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在著作权保护方面将受到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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