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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一女子谎称被强奸,古惑仔侄子去算账,伤人获刑!

2020-10-12新闻16

胶州一女子对亲属谎称被人强奸,她的侄子一怒之下驱车将对方拉到僻静处殴打、刺伤。后查明强奸一事系谎报,而该女子的侄子因素有劣迹,系累犯,被从重处罚。近日,胶州法院公布的一起刑事判决书,披露了这一令人哭笑不得的案例。

胶州一女子谎称被强奸,古惑仔侄子去算账,伤人获刑!

图文无关

2019年1月13日,胶州男子祝某某因听闻其婶婶哭诉被马某强奸的事情,便伙同他人驾驶车辆到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某大酒店附近找到马某并将其叫上车,车辆行驶期间祝某某在车上持刀将马某右肘处刺伤,后行驶至附近一条南北土路处,祝某某停车用随车携带的木棍殴打马某,致马某受伤。经鉴定,马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一处轻伤二级、二处轻微伤。

2020年3月2日,祝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说起胶州男子祝某某,可谓是劣迹斑斑:此人绰号“小土匪”,小学文化,户籍地胶州市,现年34岁。2004年6月22日因犯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3年5月20日因吸食毒品被胶州市公安局强制戒毒二年;2014年4月24日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2017年6月29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2017年9月19日刑满释放。2019年7月23日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不得假释。

法院审理认为,祝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祝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认罪认罚,均可从轻处罚。但祝某某在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不得假释。

据此,法院判决祝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不得假释。

祝某某的婶婶为什么会谎报被人强奸,判决书里没有披露,但是很明显,婶婶和侄儿都不是善茬,无事生非的能力都很强悍。只是两悍相遇,终究还是有人沦为猪队友,有人被误伤,所以说,常在河边走,早晚会湿鞋。

编辑:董楠

#故意伤害案件#胶州#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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