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性要求,投标人有权质疑吗? 一般来说,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范属于招投标项目的实质性条款,在投标时,允许投标人有偏差,但必须优于技术规范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也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该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评标程序,在符合性检查环节,要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回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明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
文件有质疑,需要写招标质疑函,招标质疑函有规定的格式吗?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 文件提出异议。异议必须用书面的方式提出,这就是招标质疑函。国家和有关部门没有规 定统一的。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其他投标人可以提出质疑吗 政府采购法第52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关于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在何时提出质疑? 自收到采2113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5261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4102,以书1653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同时,《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招标法对排他性的规定是怎样的,请分析一下 400-64365-60(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西-南宁 咨询解答:51条 我帮你分析一下1、对招标人指定参选单位 可以适用邀请招标方式 2、对参选单位资格要求过高、废标条款。
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有效期从何时算起?如果过了质疑期还可以质疑吗?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首先作出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 定:“供应商。
一、招标提出质疑后应该怎么办对招标提出质疑后相应的处理方式如下:1、投标人异议和质疑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9条规定,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
招标文件的质疑怎么写 质 疑 函(格式) XX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XX采购人(被质疑人): 我公司依法参与了XX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XX年XX月XX日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
招标人有权质疑中标结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