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期限届满,需要补偿物业前期投资吗 一般没有补偿,前期已消化前期投入成本,也可以具体协商。如果前期合同较短,应该适当给点补偿。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一般不低于两年。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的三个月前,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大会应当协商续约事宜。双方续约的,应当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双方不再续约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并到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服务,协助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应当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至合同终止。
物业管理合同期限是多久?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二年至五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体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最长至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未届满,可以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吗? 可以!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即告终止。不在于合同中的日期约定。这种规定的法理基础,是从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起,小区的管理主体已经由开发商变成了业主大会。原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然失效了。需要注意的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虽然已经终止,并不等于前期物业公司就要马上撤离。在新的物业服务实体未确定,尚没有人来接管的情况下,为了不使管理中断,影响业主们洲正常生活秩序,前期物业公司应该继续工作,直至业主委员会通知撤离为止。这段时间属于临时的事实服务状态,一切按原状态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