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讲讲什么是法人
国家行政机关作为民事诉讼主体,需要提交资格证明吗 法人资格证书
国土资源分局是否具有行政处罚权?《法制周刊》编辑部国土资源分局作为派出机构,是否有行政处罚权?能否对土地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决定?国土资源分局在民事诉讼中是否有主体资格?一名基层国土资源工作人员根据土地管理、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实施。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鉴于现行的土地管理、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没有关于委托行政处罚的规定,因此,行政处罚只能由县级以上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来实施。一般来讲,我国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包括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其中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是政府组成部门,市、县国土资源局是政府工作部门,无论是政府组成部门还是政府工作部门,都属于法律规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问题是国土资源分局是不是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3F如果是,就具有行政处罚权。否则,。
法人,非法人,自然人,法人组织的定义各是什么? 1、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2、非法人组织是指介于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未经法人登记的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