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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界噪声值评价叠加 案例中的厂界噪声是否超标

2020-10-12知识16

求解一题噪声叠加问题 按照《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评价标准》、确定的噪声计算方法:以含两个噪声源的厂房为中心,定义为点源,不考虑厂房围墙、窗户的阻挡影响的前提下,其计算公式:1.两个噪声源噪声级叠加值:LdB(叠)=10lg(10*0.1L1+10*0.1L2)10lg(10*0.1*88+10*0.1*90)92.1dB或者查表法:声压级差(dB)0 1 2 3 4 5 6 7 8 9 103 2.5 2.1 1.8 1.5 1.2 1.0 0.8 0.6 0.5 0.4声源1和声源2 噪声级差为2分贝,查表:声级变化量为2.1dB 叠加值同为92.1dB2.这两个噪声源叠加后在50m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为:LdB(贡献)=92.1-20lg5092.1-3458.1(dB)这样贡献值与厂界出的背景(现状值=56dB)叠加成为厂界噪声值:通过叠加公式计算或者查表求得:58.1dB与56dB的叠加值为60.1dB(公式中的*后是10的次方,不是相乘)

厂界噪声值评价叠加 案例中的厂界噪声是否超标

多少分贝以上算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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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噪声高于厂界噪声检测值怎么办? 你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的噪声监测时,在厂(场)界外1m处,1.2m高、有围墙的要高出围墙0.5m;涉及到环境敏感点的,要酌情增加测点。对你厂界处进行噪声监测应分别在昼间、夜间两个时段。夜间有偶发、频发噪声的测量最大声级。被测声源是稳态噪声,测量被测生源有代表性时段的等效声级,必要是测量被测声源整个正常工作时段的等效声级。你厂属于白天生产,夜间不生产。因此即使是监测部门进行24小时的监测,也应该以昼间(早6点-晚10点),为主,夜间(晚10点-早6点)噪声监测为次,甚至可以不进行夜间的噪声监测(因为在夜间你厂不生产,没有噪声源,属于受声目标)。受周边噪声影响较大的时候,可以在你厂夜间不生产期间或者白天暂时不启动设备(稳态噪声监测只测1分钟等效声级,不影响你厂正常生产),这种工况下进行厂界处的噪声监测,可以得出你厂界处的噪声背景值,或者称之为周边企业对你厂厂界处的噪声影响值。环保验收技术规范要求在噪声测量值于背景噪声值相差小于3dB时,应采取措施降低背景噪声后在进行噪声监测,否则监测结果无效。至于怎么降低背景噪声值是应该有管辖权的环保。

厂界噪声值评价叠加 案例中的厂界噪声是否超标

#白噪音#环境污染#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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