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决定暂缓执行的适用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提出暂缓行政拘留申请的,公安机关几日做决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2113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5261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4102当在收到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行1653政拘留申请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第一百零八条 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暂缓行政拘留的条件
行政拘留决定暂缓执行的适用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第一百零七条[行政拘留决定暂缓执行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申办程序,决定行政拘留后,被处罚人如果对拘留的决定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在这个时候,是可以申请居留暂缓执行,就是提供担保人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