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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危重病例书写要求

2020-10-12知识4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响,切片的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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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规范,多长时间记一次病程记录?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危重病例书写要求

病例的书写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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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病历是医护人员在诊断工作中的一份全面记录和总结。它既是确定诊断及制定治疗和预防措施的依据,也是总结医疗经验、充实教学内容和进行科研的重要资料;。

卫生部印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将施行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各医疗机构的病历书写行为进行详细规范,以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其中,对医患双方易发生误解、争执的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

病历书写规范,多长时间记一次病程记录? 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2113入院8小时内完成。对病危患者应5261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4102病程记录1653,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书写住院病历的上级医师在全面了解病情的基础上,对住院病历认真修改、签字以示负责后,可不必再写入院记录,但必须认真书写首次病程录。住院医师书写的入院记录由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者修改。上级医师修改住院病历或入院记录最迟在病人入后72小时内完成。实习医师、进修医师或低年资(1~2年)住院医师书写住院病历,高年资住院医师(或以上医师)书写入院记录,一般应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危重抢救病人要求及时书写首次病程录,待情况许可时即刻完成住院病历或入院记录。《病历书写规范》中要求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1)病历必须用蓝黑墨水钢笔书写(指定用其他颜色笔填写者除外),内容记述一律用汉字(计量单位、符号以及处方术语的拉丁词缩写等除外)。(2)各项记录必须按规定认真书写,要求内容完整、真实,语句简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字迹清楚,字不出格、跨行,不得随意删划和贴补。(3)简化字应按。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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