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管理部门在计算所得税时该如何处理
将自产货物用于员工福利应该怎样做纳税调整 网友提问:企业将自产的产品发给职工作为福利,这部分产品应视同销售并缴纳增值税。请问缴纳企业所得税时,纳税调整项目是否需要对其进行调整?如何调整?。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应怎样作会计分录? 企业将自产2113、委托加工或购买5261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属”视同销售“行为,会4102计分录为1653:借:应付股利(做股利分配时)应付福利费—福利费(做福利分配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转出贷:库存商品—某某商品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某某商品贷:库存商品—某某商品扩展资料:《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参考资料来源:-视同销售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 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改变了用途,视为销售。分录:借:应付股利(做股利分配时)应付福利费(做福利分配时)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转出)贷:库存商品。
企业管理部门用自产的小汽车要交增值税和消费税吗 华律网根据你的法律疑问精选多位律师优质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