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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中,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的陈述、申辩应当如何处理? 水行政处罚机关不得因当事人

2020-10-11知识8

行政处罚前对陈述和申辩的复核 陈述人的行为不存在违法行为,其与某县生态渔业有限公司产生的矛盾纠纷并不构成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案件事实起因,是在2014年7月7日晚10点左右,陈述人吴爱桃正在家中的。

行政处罚中,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的陈述、申辩应当如何处理? 水行政处罚机关不得因当事人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这一句要怎么解释 这一点体现尊重当事人有陈述、申辩权力,从公正执法的角度来说,就是公正执法与尊重当事人权力的具体体现。。

行政处罚中,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的陈述、申辩应当如何处理? 水行政处罚机关不得因当事人

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 表明身份制2113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5261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4102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1653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

行政处罚中,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的陈述、申辩应当如何处理? 水行政处罚机关不得因当事人

当事人拒绝做询问笔录应该怎么办?没有询问笔录,可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吗?

【行政处罚的概念】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等给予行政制裁。【行政处罚的主要特征】①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依法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基本形式之一,是国家行政权的重要表现;②行政处罚的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外国人或外国组织;③行政处罚适用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等违反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违法行为;④行政处罚以存在违法事实为前提,不一定要求有损害结果。【行政处罚的原则】是指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时应遵循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准则。行政处罚的原则有:①行政处罚法定原则;②公正、公开原则;③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原则;⑤行政处罚不替代其他法律责任原则。【行政处罚法定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都必须依法进行,它有以下几方面的含义:①行政处罚必须由有行政处罚设定权的国家机关以法律、法规和规章加以设定;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依照《行政处罚法》由行政机关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实施;③行政处罚必须要有法定依据,。

可以减轻,但不得加重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被称为申辩不加重处罚原则。该原则有两层含义:行政机关在作出。

行政处罚程序

行政处罚执行的方式有哪几种?

#法律#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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