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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中的二类区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有哪些分类?

2020-10-11知识7

环境空气功能区的分类是怎么要求的? 【】环境空气功能区的分类分为两类。【】在GB3095-2012中的具体规定是: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二类区:为居民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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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和技术方法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这一回啬壬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1范围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二、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相应,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划分。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T14529-1993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指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基本要求而划分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区。按GB3095的规定,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和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3.1.1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433623766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3.1.2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指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以及一、三类区不包括的地区。3.1.3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三类区)指特定工业区。3.2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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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功能区划分: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 试读结束,如需阅读或下载,请点击购买>;原发布者:半雅半俗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配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的实施,统一全国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使全国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监测数据具有可比性,制定本标准。1、范围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二、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相对应,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划分。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T14529-1993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指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群健康的基本要求而划分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区。按GB3095的规定,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和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3.1.1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3.1.2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指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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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哪些类型 环境空气2113质量标准分为二级:一类5261区执行一级标准4102;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为1653二类: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二类区 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是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的标准。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及浓度限值、监测方法等内容。扩展资料规定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浓度均为质量浓度。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2 年。1996 年第一次修订,2000 年第二次修订,本标准将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环境保护要求适时修订。制定目的: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参考资料来源:—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功能区的分类是怎么要求的?undefined-功能区,分类,空气,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天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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