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适用范围。1.劳动法第二条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2.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
县管校聘后,但还是有不少的老师被借用或直接调离是怎么回事? 县管校聘原本是一项不错的教师交流和管理体制,可以有效管理教师队伍,合理使用教师人才,能得上不能者下,淘汰不合格教师的举措。但是在现实工作中,却发现有些教师仍不断被借调,或者调离,这是怎么回事呢?1、仍然有部分素质较差的教师钻管理机制的空子,在这混不行,去别的学校混。在推行县管校聘机制时,很多教师发现一个漏洞,即有些混日子,素质较差的教师,发现在本校因为名声差,能力弱,根本聘不上时,便会想着办法调去别的学校,在新的学校里接着混日子。对于这种现象,不少老师特别痛恨,反感在管理上面太过于人情化,太过于放纵一些教师。2、县管校聘仍然存在管与聘两个环节上的不严格现象,不能真正淘汰劣师。县管如何管?校聘如何聘?尽管有详细的规章制度,但是别忘了,在一个小县城里,人际关系既透明又隐晦,这就使“管”有时被人情关系左右,睁一眼闭一眼,使“聘”常以教师数量不足为由,不得不继续聘用一些综合素质较差的教师。如此一来,并没有形成真正的淘汰机制。劣师仍然很轻松就被校聘,这使一些学校教学质量无法得到质的提升。3、县管校聘应该在教育厅设置专门的监督与举报电话,有专属部门处理违规现象。在推行县管校聘机制的过程中,往往县一级。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单位没岗位,就不聘用了么?职称改革有没有这方面的安排?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单位没岗位,就不能聘用,这是有政策的。就是所说的评聘分开。职称评定是由上级人事部门决定。职称聘任是由所在单位负责。职称的评定和职称的聘任是两码事。就是说,你评定上了高级职称,由于单位享受高级职称待遇的人员有数额(百分比)限制,你也不能被聘任为高级教师。也享受不到高级教师的相应待遇。只有等单位享受高级职称的教师有变动(退休,调动或名额增加),单位才可以聘任你为高级职称教师,你就可以享受高级教师的福利待遇了。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工作的新政策。但是,各地区在职称评聘问题上,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有的做了一些调整。如吉林省出台的职称同级改职审评制等等。问题回答完毕,不知你是否满意,能为你服务我感到很欣慰。(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中级职称从十级晋升到九级有什么要求 任职专技10级满5年。单位岗位设置有专技9级的空岗。如没有空岗,就算任10级再多年也聘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