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福建商会的商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上海市福建商会、福建省在沪企业协会,英文名称:“Fujia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Shanghai”(以下简称“商会”),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审查同意,上海市社团管理局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业务主管单位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并接受福建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的领导。第二条 商会宗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引导会员遵纪守法,文明经营,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加强闽沪两地经济联系、促进两地经济合作与发展,为会员参与上海经济建设,开拓上海市场,繁荣闽沪经济提供服务。第二章 任务和业务范围第三条 组织会员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敦促会员遵守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弘扬闽商精神,同时引导会员遵守上海闽商公约:“爱国敬业、明德立责、倡导文明、学习进取、遵纪守法、重诺守信、开拓精进、创新图强、团结共赢、回馈家乡。第四条 积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排忧解难。
上海市福建商会的商会简介 上海市福建商会(福建省在沪企业协会),于1988年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协作办公室沪府协联(88)第67号文批准成立,同年11月17日在上海召开成立大会。1991年4月4日经上海市民政局批准注册登记,登记证号:0278。2001年4月9日经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同意,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闽联[2001]40号文批准加挂“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上海商会”。2002年11月14日经上海市民政局沪民社团[2002]456号文批准“福建省在沪企业协会”同时使用“上海市福建商会”名称。2004年11月27日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始正式对外使用“上海市福建商会”名称。目前商会下设秘书处、会员部、联络部、招商部、后勤财务部、金融服务中心、经济法律咨询部、上海闽商网站;分支机构十一个:福州联络委员会、泉州企业联络委员会、漳州企业联络委员会、三明企业联络委员会、宁德企业联络委员会、莆田联络委员会、长乐联络委员会、金融证券行业联络委员会、水产分会,纺织服装分会、建筑设备租赁分会。商会拥有团体单位商会(市、县区商会)56家。直接会员800多家,团体单位会员8000多家,是目前上海市拥有会员数最多的商会之一。商会自成立以来,始终本着服务会员的宗旨,坚持“搭建平台、促进交流、谋求发展、增创。
福建商会是什么?为什么全国各地都有福建商会?它们之间有什么联系吗? 商会:是指商人依法组建2113的、以维护会员合5261法权益、促进工商业繁荣为宗旨的4102社会团体法1653人。福建商会当然是闽商组建的。商会是从商业活动而不涉及政治社会团体,作用是开展行业、地区经济发展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和授权进行行业统计,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创办刊物,开展咨询;组织人才、技术、职业培训;组织展销会、展览会等;经政府部门同意,参与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制度;接受委托.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协调同行价格争议,维护公平竞争;反映会员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经政府部门授权和委托,参与制订行业规划,对行业内重大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贯彻实施并进行监督;参与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的有关工作,参与资质审查;参与相关产品市场的建设;发展行业和社会公益事业;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其它任务等。他们之间当然有联系。
陕西省福建商会的商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