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
为什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成绩及合格标准建设部不发布,反而是人社部发布? 领证都是在各个地区的人事考试中心或者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人事考试网公布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很多注册资格证书都是在人事考试网公布成绩和合格标准的。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注册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二)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三)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四)超出本专业规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五)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的;(六)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审批的部门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可以撤销其注册:(一)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二)超越法定职权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三)违反法定程序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五)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注册工程师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