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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高瓦斯突出矿井的通风方式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第二章

2020-07-21知识17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八条地质勘探单位应当查明矿床瓦斯地质情况。井田地质报告应当提供煤层突出危险性的基础资料。基础资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煤层赋存条件及其稳定性;(二)煤的结构类型及工业分析;(三)煤的坚固性系数、煤层围岩性质及厚度;(四)煤层瓦斯含量、瓦斯成分和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等指标;(五)标有瓦斯含量等值线的瓦斯地质图;(六)地质构造类型及其特征、火成岩侵入形态及其分布、水文地质情况;(七)勘探过程中钻孔穿过煤层时的瓦斯涌出动力现象;(八)邻近煤矿的瓦斯情况。第九条新建矿井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对矿井内采掘工程可能揭露的所有平均厚度在0.3m以上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矿井立项、初步设计和指导建井期间揭煤作业的依据。第十条经评估认为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应当对开采煤层及其他可能对采掘活动造成威胁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第十一条矿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立即进行突出煤层鉴定;鉴定未完成前,应当按照突出煤层管理:(一)煤层有瓦斯动力现象的;(二)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的;(三)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的。第十二条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的鉴定由煤矿。双突矿井和高瓦斯矿井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何要求 瓦斯治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有瓦斯“应抽尽抽、效果达标”了,矿井的安全生产才能拥有一个踏踏实实的保障。1、落实“以风定产、以抽定产”,确保煤矿不超能力生产,严格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和审核,为落实不超产措施提供了科学依据。根据《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及其它有关规定的要求,2、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确保煤矿不超限生产,建设煤矿瓦斯远程监控系统,完善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3、坚持先抽后采的瓦斯治理方针,采取多元化、多样化的瓦斯综合抽放技术。强化瓦斯抽采工作,力求做到具备多大的抽采能力就安排多大的产量。坚持区域防突先行、局部防突综合防治措施补充的原则,把矿井综合瓦斯防治工作的重心和主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放在了区域防突方面,从技术、装备、科研、检查、管理等各个方面加强区域和局部防突工作,4、高瓦斯矿井除了搞好通风、瓦斯检查方面还要考虑瓦斯抽放系统,难度稍大,另外高瓦斯矿井也极有可能存在突出危险区域,要求把高瓦斯矿作为突出矿井来管理的,就是这个道理。突出矿井的主要工作除了防止瓦斯积聚、瓦斯超限之外、还要求防突,必须有防突设施、防突机构、设备及人员,要求非常高,必须参照防突规定的各项。煤矿是否必须设“六长”,求解释~有哪个规定、文件说超过多少规模的必须配置“六长”不? 请看找到的所谓六长的标准出处,及后面附加的编者按。山西省煤矿建设标准(晋煤办基发〔2012〕505号) 第二章 煤矿建设基本条件 第一节 开办煤矿的企业准入条件 。矿井通风 《煤矿安全规程》通 风第一百条 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0.5%。(二)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1规定。表 1矿井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名 称一氧化碳 CO 0.0024氧化氮(换算成二氧化氮 NO 2)0.00025二氧化硫 SO 2 0.0005硫化氢H2S 0.00066氨N H 3 0.004最高允许浓度(%)瓦斯、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的百分比计算。第一百零一条 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符合表2要求。设有梯子间的井筒或修理中的井筒,风速不得超过 8m/s;梯子间四周经封闭后,井筒中的最高允许风速可按表2规定执行。无瓦斯涌出的架线电机车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可低于表2的规定值,但不得低于0.5ms。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在采取煤层注水和采煤机喷雾降尘等措施后,其最大风速可高于表2的规定值,但不得超过 5m/s。第一百零二条 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下同)必须在 2℃以上。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 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采掘工作面的。为什么在瓦斯矿井中多采用抽出式通风 具体原因如下:由于抽出式通风机的主要进风道不需要安装风门,利于运输和行人,通风管理工作方便容易;在瓦斯矿井采用抽出式通风,当主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井下气体压力升高,短时间内会抑制矿井瓦斯的涌出,有利于矿井安全生产。因此,目前我国大部分矿井都采用抽出式通风。煤与瓦斯高突出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怎样规定? 生产系统发生变化导致生产能力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按有关规定重新核定,煤矿新核准或批准的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矿井中的高瓦斯和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是怎样规定的 防护服,看第七条监察内容(一)落实矿井通风管理规定情况。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是否建立通风管理制度、通风设施管理制度;通风系统是否完整;主通风机、防爆门是否按规定进行性能检测;采煤工作面是否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是否有违规串联通风情况;矿井生产能力、通风能力核定和通风阻力测定情况;通风、瓦斯检测仪表是否按规定使用、维护和校验;风门风窗等调节风量设施是否安全可靠;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是否采用三专供电,是否配备双风机、双电源;高瓦斯突出矿井制定并落实局部通风管理制度情况;高瓦斯突出矿井或开采易自燃煤层的采区是否设置专用回风巷;采空区密闭情况。(二)落实瓦斯防治制度情况。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是否建立和落实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和追究责任四项措施;是否建立通风瓦斯分析制度,对通风和瓦斯异常变化的,是否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是否建立和落实瓦斯防治责任制等制度,瓦斯防治机构、人员、计划、措施和资金落实情况;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三)落实防突规定情况。突出矿井是否具备防突能力,是否按要求设立专门防突机构,人员配备、培训和考核是否。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哪些? 共2 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煤矿隐患怎样分类? 1、按隐患危害程度分类,分为 (1)一般隐患:危险性不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 (2)重大隐患:危险性大,可能造成较大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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