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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长春宽城交警全面落实“减量控大”工作部署,严查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为百姓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2020年07月15日17时许,宽城交警大队民警在亚泰大街沿线巡逻时发现一台吉A牌照两轮摩托车沿亚泰大街南向北行驶,民警在亚泰大街东广场附近将其截停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吴某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不具备驾驶两轮摩托车资质,在对其所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信息核实时发现,该车所使用的号牌系伪。事后吴某陈述,他是一名送餐员,本想用这台摩托车送餐挣点钱,结果刚出门在取餐的路上就被民警抓了现行。民警在对其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的摩托车与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将被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将被处以5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