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的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法: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合同登记序号由各地区自行决定)。二、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四、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包括开发项目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开发目的、使用范围及效益情况、成果提交方式及数量。提交开发成果可采取下列形式:1.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图纸、论文、报告等技术文件;2.磁盘、磁带、计算机软件;3.动物或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4.样品、样机;5.成套技术设备。五、研究开发计划:包括当事人各方实施开发项目的阶段进度,各个阶段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期限等。六、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包括当事人各方情报和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
如何签订软件著作权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合同》合作开发合同与委托开发合同有何区别 区分“委托开发”还是“合作开发” 有些大型的研究开发项目,往往不是企业自身独立完成,需要与其他单位进行合作。遇到这种情况时,为了便于研究开发费用的准确归集,财务。
《技术合同》合作开发合同与委托开发合同有何区别?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关系不同2.当事人进行研究开发工作的方式不同3.研究开发成果归属不同合作开发合同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共同出资、共同参与、共同研究开发完成同一研究开发项目,共同享受效益、共同承担风险的合同。合作开发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共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委托开发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技术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委托他人进行技术开发的一方为委托人,受他人委托进行技术开发的一方为研究开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