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人事档案的工作时间认定的相关内容1。军队转业干部的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入伍时间一律从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算起。已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原。
什么是参工时间? 参工时间也叫参加工作时间(即工龄),就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据了解,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参加工作时间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表示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扩展资料参工时间的相关明细据了解,参工时间按周年计算,其中的具体情况如下:在计算退职金、退休金时,按周年计算后剩余的月数,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和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工作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参工时间。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参工时间;但情节较轻并且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其受处分以前工作的时间也可以合并计算参工时间。参考资料来源:-参加工作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认定依据 我2001年6月毕业于干部学院个人身份干部。之后去哈市打工,2002年3月-7月回家后在林业局扑火队上班(聘用)期间养老保险交了但被贪污,然后2002年7月-2009年5月在哈打工,。
人事档案里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计算时间的区别 一、计法不同工人的参加工作时间。《劳动部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的决定》明确:工龄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工人参加工作时间应为一般工龄的起始时间。计算工龄的方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二、合同依据不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施行后至2008年1月1日之前,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或企业办理录用手续之日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后招用劳动者的,以用工之日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三、参加工作时间不同由于国家压缩城市人口、精简机构、工厂停产等组织原因下放退职,以后重新参加工作的,他们的参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