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安全生产16字方针是什么、 就前面十二个字吧?胡总提到这个方针的时候也就说了这十二个字
请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中的综合治理是指什么? “综合治理”是一种新的安全管理模式,它是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以对企业和施工现场的综合评价为基本手段,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统筹规划、强化管理、分步实施、分类指导、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就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自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的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包括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过程控制等在内的每个环节、每个流程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企业规程和责任制,实现与安全生产相关联的每个层级、每个岗位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除重视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场容场貌外,更要关注企业本身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施工现场和工人行为的标准化,达到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的目的。
如何理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1、安全第一是从保护生产力的角度和高度,表明在生产范围内,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肯定安全在生产活动中的位置和重要性。2、贯彻预防为主,首先要端正对生产中不安全因素的认识,端正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态度,选准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时机。在安排与布置生产内容的时候,针对施工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是最佳选择。在生产活动过程中,经常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明确责任,尽快的、坚决的予以消除,是安全管理应有的鲜明态度。扩展资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据《当代中国的劳动保护》一书中介绍,文化大革命后,国家劳动总局劳动保护局局长章萍提出了在生产中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际上就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经全国讨论后,认为这一提法比较科学,有利于安全生产和遏制事故的发生。1984年,主管安全生产的劳动人事部在呈报给国务院成立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报告中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安全生产方针写进了报告,并得到国务院的正式认可。1987年1月26日,劳动人事部在杭州召开会议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劳动保护工作方针写进了我国第一部《劳动法(草案)》。从此,“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便。
在工作岗位中应该怎样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企业和船舶“安全、稳定、效益”的根本保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预防“三个偏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着很强的实践性和科学性。我们在贯彻落实的时候要注意走出误区,在工作的实践中预防下面“三个偏差”至关重要。一是预防主观判断的偏差。主观判断是人们处理工作中的一种习惯性做法,当主观判断和客观事实不相符时,就会出现偏差,就会造成手忙脚乱甚至发生一连串的失误,而导致事故的发生。主观判断的偏差通常只凭个人想象,而不尊重客观事实,不注重调查研究,不认真分析,不验证行动的后果,一旦主观判断发生偏差时,事故就随之而来。所以我们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时,务必要以科学的态度重视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现场的事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做到随机应变。二是预防工作方法的偏差。在船舶的实际操作中,工作方法的偏差存在较为普遍,往往也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2003年5月5日,某轮在中国沿海航行,雾中与一散货船发生碰撞,造成该轮第4舱呈三角形4X7米的破洞,货舱。
你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如何理解? 首先只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安全工作要从预防开始,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定期检查。不管工作多忙,安全是首位的,人的生命是可贵的,你工作干的再好,出了人身事故,一切成绩都没有了。那么怎么保证安全呢,主要还是要做好基础工作,首先领导要重视安全工作,然后逐级落实,要求基层班组每周都要搞安全活动,并要留有活动记录,因为任何安全工作,人,是第一位的,安全最重要。
如何理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是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安全第一”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相冲突时,必须首先保证安全,即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预防为主”要求在工作中时刻注意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在生产各环节,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要积极主动地预防事故的发生。“全员参与”就是通过落实责任制,做到“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肩上有责任”,达到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安全管理的目的,共同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持续改进”就是持续对管理方法和作业过程制定改进目标和寻求改进机会,使用审核发现和审核结论、数据分析或其他方法,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阶梯式推进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和“持续改进”是目标、原则和手段、措施的有机统一的辩证关系。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很难落实;坚持“安全第一”,才能自觉地或科学地预防事故发生,达到安全生产的预期目的;只有坚持“预防为主”,才能减少事故、消灭隐患。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是我国的什么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基本方针,是《安全生产法》的灵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始终突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完善了安全生产总的指导方针,增加了综合治理,即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