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雅本化学(300261)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雅本”或“南通基地”)收到南通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显示,南通市应急管理局5月15日深度执法检查发现南通雅本46条安全隐患,目前,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成,并验收通过。南通市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2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新华日报财经客户端发现,南通雅本为雅本化学的南通生产基地,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农植保”或“盐城基地”)为雅本化学的盐城生产基地。从2017年11月至今,该两处生产基地“出事”颇多,受行政处罚次数已达10次,并且曾发生过爆燃事故致2人死亡1人受伤。
南通基地:曾发生爆燃事故,深度检查再现46条安全隐患
根据雅本化学(300261)的公告,2020年7月13日,其全资子公司南通雅本收到南通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被处以28万元罚款。
此次处罚源于5月15日南通市应急管理局深度执法检查。根据公告,南通雅本被发现46条安全隐患,具体隐患包括:205车间防爆区内,开关防爆接线端口已损坏,不能满足防爆要求;205车间称量间计量秤定期校验已过期,且接线不符合防爆要求;506车间乙醇回流转料泵开关盒接线脱落,且未使用防爆挠性连接管;103车间检修备用扳手不是防爆工具;506回收车恒的中间罐区储罐人孔缺少受限空间警示标志;403仓库氢气尾气吸收塔风机旁有毒气体探测器未静电接地;罐区乙醇罐与乙腈罐之间的可燃气体报警仪、罐区泵站二层南侧可燃气体报警仪显示数值漂移;重大危险源重新评估后,未按照规定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评审,并备案等。
据了解,南通雅本为雅本化学的全资子公司和国内三大生产基地之一,主营业务为农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销售,为其净利润最高的全资子公司。2019年南通雅本净利润为8823.16万元,约为雅本化学同期净利润的84.34%。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2月26日,南通雅本曾发生爆燃事故致2人死亡1人受伤。据通报,事故由南通雅本两个外包项目承包商在工厂废水处理区域施工作业时因涉嫌违规操作引发。受该事故影响,南通雅本曾停产三个月多。
新华日报财经客户端查阅信用中国发现,早前南通雅本已受过四次行政处罚。
图源:信用中国截图
2018年8月17日,被如东县环境保护局罚款,原因为:年产2000吨溴代吡唑酸项目在生产设备等发生重大变动,未经环保重新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原酒石酸车间建设。
2018年9月14日,被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原因为:当事人的四条压力管道监督检验的日期分别为2014年8月11日、2014年8月13日、2015年4月14日,2014年07月28日。监督检验有效期到后,当事人未申请定期检验,继续使用上述四条压力管道。
2019年11月12日,被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罚款17万元,原因为:未按规定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产生的不合格副产硫酸钠和氯化钠未按规定安全分类存放、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未按国家规定申报登记产生的危险废物不合格副产硫酸钠和氯化钠。
2020年7月10日,被如东县应急管理局罚款13万元,原因为:未设置安全设施及未对安全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上述问题均已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整改。
盐城基地:五次违规被处罚
除南通雅本外,雅本化学在国内还有两处生产基地——太仓基地、盐城基地(建农植保)。其中,建农植保也屡次“出事”,多次受到行政处罚。
图源:信用中国截图
新华日报财经客户端查阅信用中国发现,2017年11月1日,建农植保被滨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罚款2万元,原因为: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擅自组织生产和使用三车间东分区2,3-二氯吡啶建设项目生产装置。
2017年11月1日,建农植保被滨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罚款60万元,原因为:该公司三车间东分区2,3-二氯吡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生产和使用。
2018年7月30日,建农植保被盐城市环境保护局罚款25万元,原因为:超标排放。
2018年11月12日,建农植保被滨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罚款1.6万元,原因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在变更至日10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
2020年6月19日,建农植保被滨海县应急管理局罚款5.75万元,原因为:中央控制室东侧分区存有氧气和乙炔钢瓶。
建农植保的上述问题也已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了整改。
(作者:陈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