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是否具备街道办一般是不设区的市或者市辖区的派出机关,一般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从事行政活动,通常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政府旧城改造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是否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自然人和其他经过工商登记的组织,发给营业执照的才有民事主体资格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否具有拆迁主体资格 \"人民政府乡镇企业办公室\"是乡政府的一个部门。既然是一个部门,其本身就不具备对外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如果对外签订合同必须有乡政府的文件或授权,否则,合同无效。
拆迁办在法律上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不能。根据《民诉法》和《民诉解释》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成为民事诉讼中的原告或被告。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拆迁办,顾名思义为XXX下设的办公室,诉讼主动为XXX,一般是一级政府组织。
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如何确认1、主体的重要性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首要内容就是要有适格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