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功能区分为几类,分别指的是什么 环境空气功能区分为二类: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二类区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环境功能区划分: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liufangah2113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5261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4102》,为配合《环境空气质量标1653准(GB3095-96)的实施,统一全国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使全国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监测数据具有可比性,制定本标准。1、范围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二、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相对应,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划分。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14529-1993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 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指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群健康的基本要求而划分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区。按GB3095的规定,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和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3.1.1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3.1.2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指城镇规划。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分级分别是指什么? 一类区 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执行一级标准 二类区 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