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青浦检察
疫情期间
在朋友圈发布虚假口罩货源
的诈骗案件不少见
而这个骗子“不一样”
他为了瞒天过海
竟敢伪造法院扣押通知书
案情回顾
2020年1月,蒋某见朋友圈的口罩、额温枪等防疫物资的价格水涨船高,便计划通过虚构货源的方式实施诈骗。他在朋友圈发布了这样一则广告:
小蒋
口罩、额温枪现货,1万个起批,24小时内发货。实物照片、标准和工商执照如图。
3小时前
壹姐 三叔 小五
王姐:你好,我要2万个,怎么买?
不久,便陆续有人联系蒋某购买。然而几天后,买家见蒋某迟迟不发货,遂纷纷要求退款,蒋某便拆东墙补西墙,一边继续发布虚假广告骗人购买,一边又把骗来的钱款还给之前的买家。有几个买家实在催得紧,他便想出了一个“稳定军心”的办法。
去年7月,蒋某一家因房子的动迁问题与他人产生纠纷,蒋某便以“需要申诉费”为由,向父母拿了一笔钱,然而这笔钱最后被蒋某用于个人花销。为了瞒骗父母,蒋某上网找人刻了两枚印章,一枚刻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另一枚刻有“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并以此伪造了一份法院出具的裁判文书交给父母。
蒋某此刻想起了这两枚印章,便“重操旧业”,设计了一份《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扣押通知书》,上面写着:“红外额温枪现下属于防疫保障物资,根据上海市防疫相关规定,此数量特别巨大,运输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不齐,由青浦公安分局暂时扣押,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代为保管以及处理相关事宜。”
蒋某将伪造的扣押通知书拍照发给买家,并进行安抚:“货你放心,肯定是有的,只是我的货走的是沈海高速,被青浦公安扣了,需要花一些时间托关系才能拿回来。”
2020年2月底,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微博上发现有人晒出一张《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扣押通知书》。经自查,其单位并未开具上述扣押通知书,通知书上加盖的印章也系伪造,于是报警。
经查,2020年2月至3月,蒋某在没有任何口罩和额温枪货源的情况下,发布虚假的销售信息,从10名被害人处骗得货款共120余万元。蒋某到案后交代,自己不仅没有工作,还疾病缠身,看病借了不少钱。去年3月,蒋某还迷恋上一个主播,给她刷了几十万的礼物。这次诈骗得来的钱,很大一部分都打赏给了该主播。
检察官说法
经审查,被告人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蒋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