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地址写现在住的地址还是老家地址 《民法通则》第十五条2113【公民的5261住所】公民以他的户4102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1653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4月2日 法(办)发〔1988〕6号):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人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扩展资料: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本人的住所地。在法律上讲,户口登记地就是常住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户籍地),如果是人户分离,则一旦涉及人员身份证明、户籍迁移等与户口相关的问题,是以本人的户籍所在地为准的。参考资料:—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去哪里出家最好? 那里都一样,能找2113到一个怎样的师父就5261看你自身的福报有多大了.你是想找生活过的去4102的,还是想过苦修的1653日子.出家本是一个赞叹的事,我建议可以去寺院做义工,白天培福干活,晚上学习.一段时间就知道了看适合你吗?出家人很孤单,很寂寞的,你发心的目的是什么啊上次我去师父哪,到他那里我很欢喜,妈妈跟我说快回家,妈妈说这里太穷了.没几个人来,我很欢喜,因为一个特点,我喜欢安静,没有人打搅.没人的时候我可以自己用功打坐参禅,我不喜欢热闹.后来我回去,师父送我们下山,说一句话,我高兴的差不多佛学院都不想上了.就想跟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