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期延误索赔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甲乙双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双方在工程竣工交验前均未提出工期索赔与反索赔,结算时甲方提出工期索赔,乙方应该承担责任吗?承担怎样的责任?。
施工合同中工期延误赔偿金一天是多少?最高是多少? 一、根据《建设工2113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5261GB50500-2013(09)》的相关规定,合同工程发生误期的,除4102合同另有约定外,误期赔偿费1653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承包人赔偿后,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二、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09)》9.13 误期赔偿9.13.1 如果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导致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进度的,发包人应要求承包人加快进度,实现合同工期。合同工程发生误期,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即使承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9.13.2 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误期赔偿费,明确每日历天应赔额度。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误期赔偿费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在结算款中扣除。9.13.3 如果在工程竣工之前,合同工程内的某单位工程已通过了竣工验收,且该单位工程接收证书中表明的竣工日期并未延误,而是合同工程的其他部分产生了工期延误,则误期赔偿费应按照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造价占合同价款的比例幅度予以。
工程延误工期索赔函(范文)致XXXXX份有限公司的函XXXX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工期和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XX#楼楼地面垫层施工为每天确保至少一层,我方在监理例会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