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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若是立刻走人,工资分文不给,这样合理吗? 公司不做了员工打离职报告不

2020-07-20知识2

公司要求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若是立刻走人,工资分文不给,这样合理吗? 这个主要大家知道提早一个月通知的意义,无论是劳资双方,如果提出马上结束关系的都需要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薪金。比如,公司要员工马上走人,公司需向员工支付一个月薪金(这个数目取决于员工就职时间长短)。若是员工需要提出马上离职情况也是一样。提早一个月通知期可以保护劳资双方权益,若那一方需要提出马上结束关系的都需要付出一定赔偿,非常合理。公司要求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若是立刻走人,工资分文不给,这样合理吗? 记住,员工立刻走人不合理,公司对此工资分文不给也不合理,双方都有问题,但公司该给的工资还是要给,可以扣一点,但不能全扣。说一个我们公司发生的这种案例,最终还是通过打官司裁决的。也是立即走人,不按公司规定的流程辞职,最后公司扣了全部工资不给,这个员工就去仲裁了,结果仲裁判决公司全额支付该员工的工资。公司不服,然后就打官司,后来法院判决公司扣除一小部分费用,主要是招聘费用、培训费用以及工作服费用等,其他大部分工作还是必须支付给那个立刻走人的员工。法院判决的理由就是,员工离职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提前三十日打书面辞职报告,到期后放了辞职走人。而员工没有按照公司规定的辞职流程办理,也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流程办理辞职,所以员工存在过错。公司可以向立刻走人的员工追偿部分损失,包括招聘员工所产生的招聘费、培训费以及生产过程中提供的工作服费用,所以公司可以从离职员工的工资里面扣除这一部分费用。至于其余工资部分,法院认为,员工付出了劳动,就应当享有获得工资的权益,公司不能因为员工有过错就扣除其全部工资,公司的做法明显错误且违反法律规定,所以大部分工资必须发放给员工。最终公司还是按照限定期限把工资发给员工了。。公司要求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若是立刻走人,工资分文不给,这样合理吗? 我是一名牙科大夫,2014年在兰州西固一家诊所上班,拿了半年800元月工资,无节假日,无休息日,不管吃住,过年放假无福利。上了一年零七个月班,工资才拿到1800左右(杂活,接诊干的最多),后来离职了,他缺人手,叫我去上班,过了半年,去上班,态度还是和之前一样,背后说把他的材料浪费了,不会看病了等,甚至当着患者面说,不会看,给他找麻烦,上了一年左右班,又辞职了,一个月的工资4000,一分没给。1:每年加工厂请老板吃饭,他会带几个朋友一起去参加。2:向病人收费,一分不讲价,但让病人多花钱,总是说,挣那么多钱干嘛,健康重要等,生不带来死不带走…3:中秋节时,两家加工厂给老板松了四盒月饼(每盒6个),我们正好四个员工,当时老板每人一盒舍不得,就给员工给了一盒另加两小盒(8个)当中秋福利。4:患者给他送的一袋水果,下班装到车上就带回家了,从没留下给员工吃。5:他堂妹妹去镶牙,把医保卡留下了,老板的表弟问老板,费用全刷了,还是新亲戚有优惠,老板说全刷了,等到戴牙时,把卡给本人,顺便给老板说,做了多少钱的牙,就刷了多少,老板把他表弟当着他妹面骂了一顿,说不给他打招呼,谁让他全刷了。老板钱一分不少挣来了,人情也做了。6:现在听。公司要求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若是立刻走人,工资分文不给,这样合理吗? 谢邀上啥班,短视频招聘APP为您解答这种的做法当然是不合理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很多时候我们每个人不论处在什么样的场合和环境下,必须要按章办事才可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亘古不变的道理,身在职场更应该提高这方面的意识才可以。我们不难发现,在很多公司或者是企业当中都会有这样的一条规定,作为公司里面的员工,要离职必须要提前一个月向公司当中的有关部门递交离职申请,对于这个规定是合情合理,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并不是违法行为。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在用人单位无法认定员工过错情形下,劳动者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但30天未满,劳动者不得擅自离职,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合同,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30天是给予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接替工作的期限,30天未满,用人单位可以办理解除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通过这条法律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离职是每一位员工应有的权利所在,但是并不是说提出离职申请就可以走的,如果说和用人单位协调一致的情况下,你是可以打完离职报告立刻。公司要求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若是立刻走人,工资分文不给,这样合理吗? 这不只是公司规定,是法律有规定的,如公司要解雇员工,如没有提前30天通知,公司要多支付30天通知金的。同样的员工离职也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同样有权不予批准马上离职马上结工资,并可追究员工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要求赔偿,公司要求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若是立刻走人,工资分文不给,这样合理吗? 要看公司好不好?要我感觉厌恶公司我就会说我到下个月25日结束,但是我现在人不舒服要看病,我就病假到下个月25日,公司还要付我病假工资,直接给我办离职手续的话,公司一个月的病假公资也不要付了,就这样对付公司是最好的办法。公司要开除员工,不愿开辞退证明,还命令办离职,员工应怎么应对? 作为一名处理过几十起类似员工关系的HR,用反侦察的思维告诉你可以这么做:1、不要同意办理离职,正常上下班,该干嘛干嘛;首先,你要心理强大,不要被公司强横的语言导致恐惧心理,这时候公司不占理,该害怕的是他们。然后,正常上下班打卡,记录好时间,不要迟到早退。你不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也不敢逼迫你签字画押,要相信这还是一个法制社会!这么做不是让你真的不离职,而是给自己争取主动权,让公司知道你不好惹,“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儿呢!等待公司找你谈判。2、不管是公司谁找你谈判,做好录音或录视频。谈判情境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公司简单粗暴,就像题主说的,公司单方面牛哼哼地说你不用来了,其实这种情况最好处理,因为这就是公司辞退人的有力证据。另一种情况就是公司(大多数是HR代表)有一些较丰富的经验,跟你谈判时,不管怎么聊,都不会主动说出公司辞退你的措辞,让你即使录音也难抓住证据,也不会给你开具辞退证明,因为辞退证明就意味着有充足的证据是公司主动辞退。这个时候就坚持第1点,不管公司怎么说,你都不松口同意离职。直到公司同意你的主张和诉求,或者愿意就这方面进行沟通协商。3、提前收集好公司所有街道办和劳动局的联系方式,以及。公司要求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若是立刻走人,工资分文不给,这样合理吗? 这样的事就要看是怎样的老板了,有的老板无情无义,不会给你一毛钱,再说了,立刻走人也分两类,一种是刚发了工资,另一种是还差几天发工资,第一种钱你要不要无所谓,老板给你不给无所谓,也就多上几天班而已,第二种,自己想要工资,可有急事,不能在这里待下去,工资人家老板不给你,你也没办法,就算走法律你也没理,最多陪你点钱,还有就是有的老板好,还差几天发工资,你走了,他最多也就扣你一星期的工资,就当你走了给他带来的损失,这种老板遇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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