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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合同上的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不适用

2020-10-10知识8

不安抗辩权能不能适用反担保人适用于反担保人。(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虽然《合同法》第68条并没有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那样将“当事人互负债务”作为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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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合同上的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2 位律师回答 bossa律师 咨询电话:*-*- 不安 抗辩权 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

请问,合同上的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不适用

不安抗辩权不适用于所有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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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哪些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均只能发生于双务合同。。

不安抗辩权有哪些适用条件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其适用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并且在后履行方于一合理期限内未能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时解除合同的权利.它是兼有抗辩权与形成权性质的复合性权利,而且是一种积极性的权利.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均只能发生于双务合同.因此,单务合同以及不完全的双务合同均不能产生不安抗辩权.(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异时履行是指双方履行存在的时间顺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对一些买卖合同,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一般采用同时履行主义.而对于以下合同,我国合同法规定,除当事人有特别规定外,应采用异时履行主义,这些合同包括租赁、承揽、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三)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如果履行期未届至,先履行方只能暂时停止履行的准备,无从停止履行.(四)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它包括三个要素:

#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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