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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代理权性质的界定是怎样的? 代理行为的性质的学说

2020-10-10知识14

代理人在代理行为中是否负担义务? 民法相关如何理解“代理人应积极行使代理权,尽勤勉与谨慎的义务”和“授权行为是以发生代理权为目的的单…

对代理权性质的界定是怎样的? 代理行为的性质的学说

经营范围,权利能力,公司,限制,行为,代表权经营范围性质学说概述关于经营范围的性质的学说,大体而言,计有四种[2],一为权利能力限制说,二为行为能力限制说,三为。

对代理权性质的界定是怎样的? 代理行为的性质的学说

依据国家法律规定或行为性质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的行为不能代理,包括( ). ABCD解析;根据法律规定,下列三种行为不适用代理:(1)意思表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的行为,如立遗嘱、婚姻登记;(2)履行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债务行为,如商业演出、约稿;(3)违法行为不得代理。因此,正确

对代理权性质的界定是怎样的? 代理行为的性质的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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