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财产法院几次拍卖,如果拍卖不出去,抵押权人不同意接收怎么办 对于抵押财产,因拍卖失败,抵押权人可以选择接受以物抵债的方式解决;也可以选择不接受以物抵债的方式。
法院拍卖房屋时需要通知抵押权人吗 人民法院收到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后,应当在五日内将评估报告发送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六条人民法院收到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后,应当在五日内将评估报告发送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而申请重新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第十一条拍卖应当先期公告。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第十二条拍卖公告的范围及媒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确定。拍卖财产具有专业属性的,应当同时在专业性报纸上进行公告。当事人申请在其他新闻媒体上公告或者要求扩大公告范围的,应当准许,但该部分的公告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
同一财产设有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清偿顺序的确定方法有 ( ) 参考答案:A,B解析:根据《担保法》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
抵押权人是否有权直接取得抵押物抵押权人无权对抵押物进行抵押,根据《担保法》第33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
法院强制拍卖抵押物,但拍卖所得款已支付第三人,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应该如何处理? 你好:你所说的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发生的,因法院在拍卖设有担保物权的物品时,按最高人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这规定要求要在拍卖时通知抵押权人到场的,抵押权人肯定会提出实现自己债权的要求的。如果法院没有依定程序操作,是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