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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塔式起重机与施工现场架空输电线 起重机工作时与架空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多少?

2020-07-20知识22

塔式起重机的注意事项 请参照《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以下内容为复制的:3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3.1 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的条件3.1.1 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必须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业务。3.1.2 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除了应具有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外,还应有与承担工程相适应的专业作业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塔式起重机安装工、电工、司机、信号司索工等应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3.1.3施工单位应与安装单位签订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安装单位签订。3.2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条件3.2.1 塔式起重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国外制造的塔式起重机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并已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3.2.2 塔式起重机应结构完整,符合GB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3.2.3 有下列情况塔式起重机的不准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超过规定使用年限评估。起重机工作时与架空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多少? 电压等级在1千伏以下的安全距离为1.5米;电压等级在1-10千伏的安全距离为2米;电压等级在35千伏的安全距离为4米;电压等级在66-10千伏的安全距离为5米;电压等级在154-220千伏的安全距离为6米;电压等级在330千伏的安全距离为7米;电压等级在500千伏的安全距离为9.5米。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当外电线路电压为10KV时,最小安全距离为6.0m。扩展资料关于起重机相关操作,司机应严格按照标准来进行操作,下面我们靖江市起重设备厂来谈谈必要工作要求: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住器停车;不得在 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无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的起重机,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表二的规定。流动式起重机工作前应按说明书的要求平整停机场地、牢固可靠地打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431356662好支腿;对无反接制动性能地起重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塔式起重机安装位置有何要求 .塔机尾部与周围建筑物及其外围施工设施之间安全距离不小于0.6m。8.有架空输电线的场合,塔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3的规定(GB 5144-2006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表3安全距离/m 电压/kV15 20~40 60~110 220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沿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塔式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安全距离应为多少 这是一个困扰建筑企业施工管理人员的问题,在搜索里查找,有多种说法,现提供比较靠谱的说法:根据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条文说明3.17.4条第4款明确如下:向左转|向右转“塔式起重机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是指塔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距离”这是行业规范里的数据,应当是比较权威的,供大家参考。10kv的架空输电线路与起重机械的水平方向的最小距离是多少? 塔式起重机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水平距离小于1KV 11-15KV 1.5m20-40KV 2m60-110KV 4m220KV 6m什么是附着式塔式起重机 附着式塔式起重机是固定在建筑物近旁的混凝土基础上的起重机械,它可以借助于顶升系统随建筑施工进度而自行向上接高。为了减少塔身的计算高度,规定每隔20m左右将塔身与。有关起重机械安全操作注意事项的说法,错误的是()。 A.塔式起重机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 正确答案:D起重机工作时与架空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多少? 电压等级在1千伏以下的安全距离为1.5米;电压等级在1-10千伏的安全距离为2米;电压等级在35千伏的安全距离为4米;电压等级在66-10千伏的安全距离为5米;电压等级在154-220千伏的安全距离为6米;电压等级在330千伏的安全距离为7米;电压等级在500千伏的安全距离为9.5米。根据各种电气设备(设施)的性能、结构和工作的需要,安全距离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种:(1)各种线路的安全距离。(2)变、配电设备的安全距离。(3)各种用电设备的安全距离(4)检修维护时的安全距离。扩展资料第八十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第八十一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2)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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