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儒学案发凡》的译文 《明儒学案》是黄宗羲的代表作之一,成书于康熙十五年(1676年)。《明儒学案》是我国古代第一部完整的学术史著作,开创了史学上的学案体史书体裁,适应了我国封建社会后期学术思想繁荣的需要。《明儒学案发凡》译文如下:从过去到现在关于理学方面的专著,前有周汝登的《圣学宗传》,近有孙奇逢的《理学宗传》。二书罗列各家学说很完备,但陶望龄在给焦竑的书信中说:“周汝登自己认为身居山麓江畔,见闻狭窄孤陋,曾经希望广泛搜集书面资料和口头资料,增补所遗漏的部分,不敢就说这本书已经是定型的著作了。况且各个理学家自己有自己的宗旨,而周汝登持守发挥禅宗学说,搅和金银铜铁铸成一器,这是周汝登本人的宗旨,不是各个理学家的宗旨啊。孙奇逢混杂收录,不做进一步的审察区分,书中评判注解所涉及的地方,不一定就抓住了各家学说的要领,而他的所见所闻也如同周汝登一样。研习者观看我这本书,然后会知道周汝登、孙奇逢两家的疏漏简略。大抵某个人的学说具有宗旨,是这个人独树一帜的地方,也是研习者研习这些学说得以入门的地方。世界上的道理无穷无尽。如果不用一两个基本概念来限定,怎么能统括那些无穷的道理而使它掌握在我手中!所以宣讲个人学说却无。
《明儒学案发凡》的译文 人须整理心下,使教莹净常惺惺地方好。此“敬以直内”工夫也。嗟夫!不敬则不直,不直便昏昏倒了,万事从此隳,可不惧哉!(人需要把心整理,使教莹净常惺惺地方好。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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