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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石泉交警:“四结合”夯实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

2020-07-20新闻14

民主与法制陕西讯(记者 单永昌 通讯员陈剑)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全面筑牢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防线,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陕西省石泉县交警大队注重四个结合,全力夯实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与“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相结合,提高农村群众交安法规的知晓率。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以农村交通劝导站为宣传阵地,发放宣传资料,开展违法行为劝导。通过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LED滚动宣传、海报、曝光台等形式,教育驾驶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同时,利用农村新民风建设的推进,建立交通安全遵规守纪“红黑榜”,定期曝光农村道路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推树文明交通驾驶人;运用村民微信交流群、村党员学习群等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确保农村交安宣传全覆盖、无死角、长辐射。

与“零酒驾”创建工作相结合,营造自觉遵守交安法规的良好氛围。将“零酒驾”创建活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的重要内容,主线带动,统筹推进。中队民警深入辖区镇村开展“零酒驾”创建宣传讲座,大力宣传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不断规范广大群众交通行为,促进养成“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良好交通习惯。同时,将“零酒驾”创建活动纳入村目标责任考核,作为村晋档升级和村组干部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全力营造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氛围。

与“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增强交安法规的震慑力。利用交安宣传“七进”,结合脱贫攻坚工作,脱贫工作队入户讲解惠农政策的同时宣传交安法规;利用村民大会、红白喜事、逢场赶集插一脚等将宣传触角延伸到每村、每组、每个农户家庭,使农村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常识、自我保护能力得到提高;鼓励群众举报农村面包车超员,农用车载客、酒后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对不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驾驶人和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非贫困户,不能评为新民风先进典型;对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贫困户,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取消享受扶贫相关政策。并以案说法,教育警示广大村民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达到“处罚一例、教育一片、传播一方”的社会效果。

与“警保合作”推进工作相结合,形成农村道路安全管理社会化格局。深入推进农村道路“警保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警保合作劝导员“看、查、劝、宣、纠、报、封”七大基本职能,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事率,达到违法行为有人劝,交通安全宣传有人喊,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无盲区的目的,逐步形成农村道路安全管理社会化格局。广大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感显著增强,农村地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超员、超速和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等易发多发性交通违法行为显著减少,农村交通环境大为改善。基本实现了“机动车投保量上升、机动车报废率上升、机动车年检率上升、驾驶员守法率上升,事故发生率下降,保险赔付率下降”的“四升”“两降”的目标。

#交通事故#违法违规行为#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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