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院发布会现场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7月17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一起虚假诉讼典型案例。
2020年,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理常青公司、常青四分公司与范某菊等九人的九起系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查明:范某传向范某菊等九人分别借款,以本人名义向其中八人出具借条,后范某传又以常青四分公司名义向该八人出具新的借据,并私自加盖常青四分公司印章。范某传向另一人张某借款时,以常青四分公司名义出具借条,并私自加盖常青四分公司印章。随后,范某传提供代理律师、缴纳诉讼费用,指使范某菊等九人持借据起诉常青公司、常青四分公司偿还借款本息。案经原审法院审理分别作出生效民事判决,支持了范某菊等九人的相关诉讼请求。此后,范某传犯虚假诉讼罪案发,经生效刑事判决认定,范某传犯虚假诉讼罪,其犯罪事实中包括指使上述八人起诉常青公司、常青四分公司。本院再审审理认定,上述九起民间借贷案件均构成虚假诉讼。
另查明,范某传联系律师焦某,商定焦某在上述九起案件中担任范某菊等九人委托诉讼代理人,范某传向焦某支付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后焦某在九起案件中担任范某菊等九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范某传既以常青四分公司名义出具借据,又提供代理律师并缴纳诉讼费用,指使范某菊等九人起诉常青公司、常青四分公司,足以认定其行为损害常青公司、常青四分公司利益,亦足以形成对其出具借据是否有代理或代表权限的合理怀疑。范某菊等九人、焦某明知范某传上述行为,仍受范某传指使提起民事诉讼,与范某传存在恶意串通,误导原审法院作出与客观事实不一致的判决,相关行为妨害民事诉讼秩序,均构成虚假诉讼。本院依法判决,撤销原审裁判,驳回范某菊等九人的诉讼请求,并对范某菊等九人、焦某分别处以2000元至20000元罚款,对焦某作为律师参与虚假诉讼,依法向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发出司法建议。(记者 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