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主义”,顾名思义就是谁也不招、谁也不惹的处世哲学,听起来仿佛与世无争、本本分分,但实质上却是不辨是非、不讲原则。组织工作中也不乏“好人主义”,如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好人主义”抹不开面子、经不起唆使,讲私情而不讲党性、讲关系而不讲原则,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保密工作纪律,出现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等违规行为;干部监督管理中,“好人主义”“只栽花不栽刺”,追责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在干部考察中,好人主义奉行“你好我好大家好”,讲好话、做好人,造成考察结果失真失实。因此,组织工作中要严防“好人主义”。
一要坚持政治属性。在机关政治建设中,“好人主义”违反政治原则、逾越组织纪律,把严肃的政治生活私利化、关系化、庸俗化,批评与自我批评不痛不痒、敷衍了事,破坏了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侵蚀了组织部门政治属性。
二要坚持公道正派。“好人主义”者把江湖义气带入日常行为,演化发展为“宗派主义”,压制公平正义、助长歪风邪气。“好人主义”者以庸俗的得失观看问题、以扭曲的是非观判对错、以狭隘的利害观干工作,宁愿得罪事业、也不得罪同僚,与争创新时代组织部门“第一等的工作”的要求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