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中参考文献引用的是国家颁布的文件或纲领政策,要用什么字母表示?比如期刊用J表示那样 论文中参考文献引用的是2113国家颁布的5261文件或纲领政策,要用字母S表示。例如:引用4102的是国家标准1653,“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则,在参考文献中格式为:[13]GB/T 16159-1996,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S]。参考文献标准格式是指为了撰写论文而引用已经发表的文献的格式,根据参考资料类型可分为专著[M],会议论文集[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A],杂志[G]。电子文献类型:数据库[DB],计算机[CP],电子公告[EB]电子文献的载体类型:互联网[OL],光盘[CD],磁带[MT],磁盘[DK]。扩展资料:一般来说,引用一次的文献的页码(或页码范围)在文后参考文献中列出。格式为著作的“出版年”或期刊的“年,卷(期)”等+“:页码(或页码范围).”。多次引用的文献,每处的页码或页码范围(有的刊物也将能指示引用文献位置的信息视为页码)分别列于每处参考文献的序号标注处,置于方括号后(仅列数字,不加“p”或“页”等前后文字、字符;页码范围中间的连线为半字线)并作上标。作为正文出现的参考文献序号后需加页码或页码范围的,该页码或页码范围也要作上标。作者和编辑需要仔细核对顺序。
参考文献为规范怎么写
请问国家标准被作为引用的参考文献怎么写法 A: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可选)[1]刘国钧,陈绍业.图书馆目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57.15-18.B:期刊文章[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1]何龄修.读南明史[J].中国史研究,1998,(3):167-173.C: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A].原文献主要责任者(可选).原文献题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7]钟文发.非线性规划在可燃毒物配置中的应用[A].赵炜.运筹学的理论与应用—中国运筹学会第五届大会论文集[C].西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1996.468.D:报纸文章[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8]谢希德.创造学习的新思路[N].人民日报,1998-12-25(10).E:电子文献[文献类型/载体类型标识]:[J/OL]网上期刊、[EB/OL]网上电子公告、[M/CD]光盘图书、[DB/OL]网上数据库、[DB/MT]磁带数据库[序号]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电子文献的出版或获得地址,发表更新日期/引用日期[12]王明亮.关于中国学术期刊标准化数据库系统工程的进展[EB/OL]。.
标准中的规范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有什么区别
标准在参考文献是怎么写的 标准在参考文献中用[S]引用,引用格式为:[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S].在引用国家标准时,需要查明该标准的编号和具体名称,以S代号作为文献类型辨别符号进行书写,格式如下:[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S].例如:[14]GB/T 16159—1996,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S].扩展资料引用参考文献时需要辨别文献类型,确定辨别符号:1、参考文献类型及辨别符号:专著[M],论文集[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A];2、电子文献类型:数据库[DB],计算机[CP],电子公告[EB];3、电子文献的载体类型:互联网[OL],光盘[CD],磁带[MT],磁盘[DK]。参考资料来源:-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里面能不能引用国家标准 参考文献里面能引用国家标准。根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试行)》和《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的要求,很多刊物对参考文献和注释作出区分,将注释规定为“对正文中某一内容作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的文字”,列于文末并与参考文献分列或置于当页脚地。2008年起开始部分刊物开始执行新的规范“综合性期刊文献引证技术规范”。该技术规范概括了文献引证的“注释”体例和“著者—出版年”体例。不再使用“参考文献”的说法。这两类文献著录或引证规范在中国影响较大,后者主要在层次较高的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中得到了应用。扩展资料缩写 著者、编者以及以姓名命名的出版者,其姓全部著录,而名可以缩写为首字母(参见6.1.l)。如用首字母无法识别该人名时,则宜用全名。出版项中附在出版地之后的州名、省名、国名等(参见6.7.1.1)以及作为限定语的机关团体名称可照公认的方法缩写。期刊刊名的缩写应按照本标准附录 C ISO 4-1984《文献工作-期刊刊名缩写的国际规则》的规定执行。大写字母 著录外文文献时,大写字母的使用要符合文献本身使用文字的习惯用法。著录用符号 参考文献可使用下列规定的符号:“:”用于副题名、。
规范性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的区别 规范性文件包括广义和狭义两类。广义上,是指属于法律范畴(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由国家机关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总和。狭义上,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当前这类非立法性文件的制定主体非常之多,例如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等。参考文献属于探讨研究,尚未定案或已定案的资料,范围较广,较为宽松。以定性或定量而言,当够多的资料积累,有机会逐渐变成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