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7月20日讯 (通讯员 莫国强 记者 张斌)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利用网络实施新型盗窃案件频发,不同于以往的扒窃、入室盗窃的方式,新型盗窃案呈现出高科技化、方式多样化、难以防范的特点,很多受害人甚至不知道自己何时给“贼”留下了可乘之机。
7月14日,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局前街派出所接事主王某报警,其同事丁某请他帮姐夫完成银行的办卡指标,需要王某到中信银行办了一张储蓄卡。后同事丁某的姐夫找到王某,称需要银行卡和密码才能完成后台验证,于是把王某的手机拿走操作。7月13日08时许,王某收到中信银行短信称自己有29万余元的贷款需要还款,但王某本人从未在中信银行办理相关贷款业务。其查阅中信银行APP后怀疑是同事丁某姐夫用其手机办理了贷款。同时王某还发现自己在出借手机给丁某姐夫的过程中还被冒名申请了建行的贷款11万元。警方通过调取银行卡流水发现,贷款的29万直接划到了丁某的卡上,合理怀疑是丁某自导自演这出“表面办卡,实则偷钱”的戏码。警方在掌握初步证据后,主动出击,在北广场和晋陵路口分别抓获了嫌疑人丁某和其姐夫刘某。此时距离报案时间尚不满72小时。
事主刘某表示,“平时虽然知道亲兄弟也要明算账,手机也设置好了密码,但是真遇上事了,就被办卡礼品诱惑了,脑子也不顶用了。”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大家,熟人之间也要明谈钱,装满私人隐私的手机不能随意出借,在涉及自身征信的银行卡事务上更不能放松警惕,谨防各种方式的信用卡诈骗与盗窃行为。目前丁某和刘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