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以后超标电动车禁止生产和销售,那么市面上没有卖出去的超标车怎么处理? 一把火的问题,灾难!
4月15日以后超标电动车禁止生产和销售,那么市面上没有卖出去的超标车怎么处理?
超标电动车销售不再堂而皇之了吗? 今年年初,工信部、公安部等公布了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拟定的新“国标”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并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根据拟定的新“国标”,电动车的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超标电动车,顾名思义就是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据了解,我国电动车保有量目前约两亿辆,一些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为占领市场、迎合消费者,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在速度、体积、重量和动能上都远超正常标准,尽管北京、福建、湖北等多地近年来一直加强对超标电动车的管控整治,但由于我国非机动车生产、销售不规范以及交通条件的限制,超标电动车仍大量存在。据福州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福州超标电动车销售之所以大幅减少,是由于福州市场监管部门从去年以来持续对销售超标、改装目录外电动车的行为进行严查。据统计,福州去年共立案查处违法经营电动自行车案件147件,罚没171.46万元。来源:法制日报